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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示范点十五年工作简要总结

  清原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东部山区,自一九八九年七月被国家林业部确定为全国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示范点以来,在国家林业局和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加大资源保护和培育力度,依据国家重点工程,推进"五大"转变,资源总量和管理机制都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八五"以来,有林地面积由21.5万公顷增加到了28万公顷,增加30.3%,森林蓄积由1712万立方米增加到2184万立方米,增加33.3%,森林覆盖率从66%增加到71.7%,净增5.7%,实现了资源管理程序化,管理办法制度化,管理手段微机化。林业的社会功能正逐步由生产木材向为社会提供生态服务转变,县域内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各种自然灾害减少,基于林业的社会基础地位,县委、县政府在2002年确定了建设生态大县的战略目标,全县人民正在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
  1、八九年三月至十一月集体林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应用1:1万比例尺地形图进行外业调绘,外业结束后,同年十二月-九0年转入内业工作,基本图成图应用聚脂薄膜清绘、植字、复印机套色复印出1:1万 比例尺地形图(基本图);应用kp-90电子求积仪量算面积。此项调查工作中的内业制图成果填补了清原县林业用图的空白。
  2、八九年九月全县21个乡镇和10个国有林场都设立了专职资源员、档案员、育林费征收员,初步建立了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体系。
  3、九0年度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清原县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示范点实施方案》、《清原满族自治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三年规划》、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处山林权属争议问题的通知》、《清原满族自治县征占用林地管理办法》、《清原满族自治县柴场管理办法》、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封山育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采伐作业设计、审批、检查、验收具体办法》、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新成林资源验收暂行规定〉的具体规定》、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林业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木材购销运输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换发山林权属执照的通知》。
  九0年十二月-九一年六月,在林业部规划院的指导下,开发研制了FRMS森林资源管理系统软件,运用微机技术建立森林资源数据库,应用微机设备管理资源档案,使我县档案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4、一九九一年,为了调整和修订森林资源档案,实时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变化信息,在国家、省设立的4×4公里固定样地基础上,经过加密2×4公里全县设立固定样地492块,建立起县级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到目前为止,已在91年、92年和96年进行了3次复查,取得了可靠的监测数据。
  5、九二年开始在林业部规划院的指导下,编制"八五"期间集体林森林经营方案,为集体林集约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制定了《清原县林业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森林采伐作业设计、审批、检查、验收具体办法》《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办法》《关于木材购销运输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等等汇编。
  6、全国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会上我县做了典型发言,为提升我县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探索可持续发展之路,
  7、九三年我们为基础条件较好的国有林场和乡镇配备PⅢ386微机16台,将原来国有和集体的档案统一标准管理,并修改了森林资源管理FRMS系统为FAMS系统,实现了森林资源档案微机管理。
  8、编制系统管理软件配备了现代化管理设备,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的指导和帮助下开发了以下管理系统软件。
⑴ 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资源档案管理);
⑵ GIS)地理信息系统(林业用图管理);
⑶ 资源和林政管理信息系统(采伐许可证管理)等;
⑷ 伐区调查设计信息管理系统;
⑸ 林业工作站信息管理系统。
  9.县、乡建立了局域网,实现森林资源信息共享。实现森林资源信息和林政管理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科学管理。标准化档案室、资源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图形库建成,计算机的应用已成为县、乡(场)不可缺少的工具。
县林业局设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专门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监测工作。
  10.建立了资源管理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
以Mapinfo地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为森林资源管理系统配备了数字化仪、绘图仪及其它配套设备,建立了全县森林资源图形数据库,并使属性数据库与图形库有机连接,使森林资源档案数据更新管理从单纯的数据变化发展到地形图上小班也跟着变化,准确的表示出变化小班的形状和空间位置,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11.制定 "五证一卡一锤"的管理制度,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归纳六部分程序:
一是采伐设计管理程序;二是采伐设计审批管理程序;三是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程序;四是伐区作业管理程序;五是伐区作业验收管理程序;六是木材销售证、运输证管理程序。
  12、为了实现"严管林"的目标,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采伐限额管理要有透明度,要依据各村森林资源数量确定采伐限额,尽可能的考虑采伐小班的完整,克服少而全的做法,尽量将采伐类型落实准确。按省、市要求除主伐允许串抚育外,其他类型不许串用,单位之间也不许串用。"两山"的透光抚育,要考虑到林农的利益,有计划的、分期分批的落实好;农民自用材采伐,要实事求是的按要求认真进行设计和审批。
  二是加强伐区采伐和验收管理,要明确伐区施工责任人,实行工程监理制,要逐小班跟踪检查,抚育间伐小班要对采伐木打号印;采伐后要及时进行作业验收,进行原木检尺,填写检尺野帐。和作业验收单。要与责任人挂钩,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实行林木采伐拨交、完善伐区采伐管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暂时由林业站在领证介绍信上明确伐区责任人(条件成熟时由林业局资源股填写林木采伐拨交单),明确拨交小班、面积蓄积数量和伐区施工责任人等事项。
  四是实行伐区管理手册制度,伐区管理手册按采伐限额年度填写,凡一个限额年度的小班都记载设计、拨交、作业验收和更新等有关事项。不准弄虚作假和缺漏项,字迹工整保持文本整洁。
  五是加强迹地更新、新成林验收工作的管理,凡皆伐类型的小班,在当年或次年必须更新,凡已更新的小班要进行新成林验收;地类为未成林造林地的小班已达到成林标准的,要逐小班进行新成林验收,将验收结果认真填写验收单。
  六是县的森林资源管理实行的是县、乡(镇、场)两级管理,县林业局抓资源林政管理、调查设计、审批发证和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伐前设计检查、伐后作业验收、更新验收和新成林验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结果通报全县。
  13、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资源管理员和档案员,抓森林资源管护、伐区施工管理、资源的消长及各种验收等工作。
  14、2001年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示范区,完成全县的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并通过了省级验收。
  15、2002年建立了标准化档案室,购置高档的档案装具"密集架",总投资18万元,按着档案分类标准,完成了资源档案的分类、订卷工作,使档案管理规范。同时建立档案文档检索数据库,实现微机检索。
  16、为探索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最佳结合,我们经省林业厅批准,建立了红河谷省级森林公园。
  17、林业局建立标准化微机室和综合办证室;林业局设局域网,编制网络平台应用软件,主要业务股室实现资源数据共享和无纸化办公。
  18、2003年林业局加大了硬件设施建设,新购进(dell)电脑32台、工程扫描仪、hp绘图仪、彩色激光打印机、投影仪、数码摄像机、数码照像机等现代化设备;乡镇林业站也更新(dell)电脑14台;并实现了宽带网连接。
  19、按照国家林业局的布署,在省林业厅的帮助下我们制定了《人工用材林抚育间伐实验方案》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实验内容包括落叶松抚育间伐强度对比,林冠下更新抚育强度对比,等四种类型,共设置 41个小区,总面积5217亩,采伐蓄积11313立方米,这项实验要向国家提供基础实验数据,探索落叶松人工林不同经营目标的最佳经营密度和经营模式。
  20、积极争取进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申报工作。7月份我们邀请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专家和领导实地考察,12月23日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同意建立清原红河谷国家级森林公园。
  21、浑河源自然保护区2003年9月15日已经省人民政府[2003年]184号文件正式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与中科院联合建立森林生态观测站的工作正在顺利进行,4月19日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目前基本建设已竣工,建成房屋300平方米。
  22、2004年国有林场更新(dell)电脑30余台。林业局关键岗位(部位)建立了视频网络远程监控系统,同时,县与乡镇、国有林场实现宽带网连接。购买GPS全球定位仪近30余台;
  23、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4月11日组织培训、试点工作。5月20日全面展开,截止到12月11日,整八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了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外业工作。经过省专家组的认真检查验收,合格率达98.4%。达到省优秀标准。
  24、04年3月份开始,我们与国家林业局规划院林业信息公司共同开发了网络版的"森林采伐限额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软件模块,从设计申请开始-限额下达-作业设计管理-设计审批管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伐区作业验收管理-迹地更新验收管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票据管理、各管理部门的授权管理以及统计汇总管理等等。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请林业同行多给予指正,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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